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老公给买的奢侈品饰品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老公给买的奢侈品饰品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我老公给我买了个Lv的包包。我姐却一直说我?这是为啥?
姐姐当然是为了你们俩口子好了,
有可能涉及到持家、勤俭节约的传统观念,
什么家庭也不能过度的消费,
是奢侈品不值当那个价钱,
年轻的时候要做财富储备,
为家庭做经济规划,
所以说你。
去感谢姐姐,
人生中总要有人提醒监督自己的成长,
姐姐是个好姐姐呢!
随便姐姐怎么说啊[呲牙]她只是心理不平衡而已,我姐和妹经常这样说我啊,我就直接告诉她们,我的贵重东西都是老公买的[耶]她们直接回我,靠男人养,没出息[流泪]姐和妹都是有老公的人[呲牙]老公为什么不跟她们买呢,姐妹俩要自己多反省,而不是来说教我。
旁观者的分析哈!LV不分男女大部分的人都想要,所以你老公也买给了你,你说你姐姐说你、应该是有原因的吧、是不是你的家庭经济状况、还没到能随随便便说买就买奢侈品的那个经济实力的水平呢、如果经济条件不好姐姐说的也是为你好啊、如果经济状况非常好,你老公给你买了新包包、那你姐姐也会为你开心而开心吧。
你姐姐失落了,可能她没你有钱,没你好看,她老公也没你老公那么疼人。你以后要在她面前低调点,否则,你觉得是陈述事实,她觉得是显摆。你觉得很正常,她觉得是嘲笑。你觉得没什么,她已经伤了自尊。如果你在意姐妹情谊,就要注意自己在她面前的言行。
1、没有界限,管别人家的闲事喜欢了。 2、嫉妒你。 3、你性格懦弱。别人说你什么都不敢反抗,但凡你稍微有点脾气,别人也要看你脸色说话的。
女的在婚内借***买奢侈品,离婚后,前夫需要还吗?
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了,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下欠下的债务,按选择应该是夫妻共同偿还的,但是如果夫妻各方能够证明个人债务确系是个人债务,那么未欠款一方人的债务可以提出抗债权人请求的,
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有有两种,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,另一种可以查阅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,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各自所有,夫妻各方对外的债务如第三人知道的情况下,夫妻各方负责各自的债务,
说白一点凡是夫妻各方借款用于自身的消费,如另一方能够证明此借款确定用到自身消费了,另一方可以不负责该债务偿还的,
凡是量力而为不要超过自身的消费能力,谢谢
婚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借钱用于购物或大项开支,如果另一方能证明并不知情,离婚后是可以不用分担债务的。
之前有看到报道过类似案例,离婚前丈夫瞒着妻子借了***,离婚后,妻子一方被债权人列为共同被告,后来女方上诉证明在前夫借钱之前,就已经分居,并不知情前夫借***之事,而且借的钱也证明并没用于家庭开支,后来胜诉,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判决由男方承担债务。
但如果无法证明自己并不知情的话,很大承担上会要求共同承担,除非在离婚时,离婚协议中注明了各自债务各自承担,你就可以不用一起还***了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公给买的奢侈品饰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老公给买的奢侈品饰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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